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保障校園飲水安全,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2016年31号)《生活飲用水衛生标準》(GB5749-2022)等法律法規及标準規範,按照江蘇省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江蘇省學校飲水衛生監督專項行動方案”(蘇衛監督〔2023〕3号)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校園一次供水、二次供水、直飲水機(含開水器等)飲用水、管道分質直飲水、桶裝水等飲用水管理單位和個人,以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産品的衛生監督管理。
師生員工或各單位、各部門自行采購或安裝使用的各種淨水機、直飲機以及自備桶裝水等,自行管理,自負其責。
第三條 bet356体育娱乐官网是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主管部門,會同通灌校區管委會、宋跳校區管委會、國有資産與實驗室管理處,總體負責學校落實上級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政策、法規,統籌全校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規範和應急管理等。
第二章 一次、二次供水衛生安全管理
第四條 校園一次供水、二次供水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标準。
第五條 校園二次供水設施獨立設置,禁止二次供水設施與商業、綠化混用。
第六條 供水設施周圍應保持環境整潔,做好截水、排水處理,防止污染、損壞供水設施。
第七條 供水高位或低位水箱(池)等儲水設施應結構堅實、牢固、内壁光潔、不滲漏、耐腐蝕;水箱(池)等儲水設施加蓋加鎖,且密閉性良好;溢流管、排污管不得與下水道直通相連,并且應有防污染裝置。
第八條 供水設施所用的設備和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質量标準,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或不符合飲用水衛生安全标準的管材、配件和設備。
第九條 供水泵房應具備良好的通風、排水條件,地下式泵房應有通風、排水設施,實行封閉式管理。
第十條 利用城市供水管網壓力增壓的二次供水方式,所用疊壓設備應當具備控制壓力、流量和防倒流污染的能力。
第十一條 做好供水設施的水泵機組、管道閥門、計量設備、電氣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确保其工作運轉處于良好的狀态。
第十二條 未經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供水管網系統上直接取水。
第十三條 每半年至少一次對二次供水蓄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和維護,消毒後的二次供水水樣送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檢測,确保供水水質符合要求。
供水設施管理維護和清洗消毒時,所使用的水處理劑、除垢劑、消毒劑、消毒設備、聯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機合成管材、管件、防護塗料等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産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标準和要求。
第三章 現制水飲水衛生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現制水飲水是指通過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标準的市政供水或校園二次供水為原水,經飲水機(開水器、直飲水機)處理後,用于滿足飲用的水。
第十五條 現制水飲水機應取得涉水産品衛生許可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 現制水飲水機安裝位置地面要求平整固化,具備廢水排放設施,設備周圍不得有積水。
第十七條 現制水飲水機周圍應環境整潔,衛生良好,遠離垃圾桶(箱、站)、化糞池、冷卻塔、粉塵及有毒有害氣體等污染源。
第十八條 現制水飲水機出水水質不得低于《生活飲用水衛生标準》(GB5749-2006),并應達到水質處理器所标識的出水水質要求。由外化單位負責運營的現制水飲水機,出水水質按照合同約定就高執行。
第十九條 現制水飲水機應按機器使用要求按時更換濾芯等水處理材料。由外化單位負責運營的現制水飲水機,按照合同約定就高執行。
第二十條 每半年對現制水飲水機清洗消毒和維護至少1次。由外化單位負責運營的現制水飲水機,清洗消毒和維護按照合同約定就高執行。
第四章 管道分質直飲水衛生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 管道分質直飲水是指利用過濾、吸附、消毒等工藝對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标準的市政供水或自建供水為原水,進一步深度(特殊)處理,通過獨立封閉的循環管道輸送,供給人們直接飲用的水。
第二十二條 管道分質直飲水的水處理設備、與飲用水接觸的輸配水管網(包括水處理材料、防護塗料等涉及飲用水品質的産品)應衛生安全,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以及符合國家标準和衛生規範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第二十三條 管道分質直飲水制水間地面、牆壁、吊頂應采用防水、防腐、防黴,易消毒、易清洗的材料鋪設。
第二十四條 管道分質直飲水根據原水水質配備水處理設備,确定合理的過濾、吸附、消毒等水處理工藝流程。
原水入口處應預留采樣口。
第二十五條 水處理工藝中應有水質消毒措施,且消毒滿足相關标準和規範。
選用紫外線消毒,紫外線的有效劑量≥40 mJ/cm2,紫外線消毒設備應符合 GB/T 19837 的規定;選用臭氧消毒,臭氧與水接觸時間≥12 min,應設置臭氧尾氣排放或處理裝置;選用其他消毒方式的,應符合 CJJ/T 110 要求。
第二十六條 在供水管網最低端應設排水閥,排水口應有防污染措施。在供水管道最高處應設排氣閥,排氣閥處應有濾菌、防塵裝置。
第二十七條 管道分質直飲水輸水管道與市政或自建供水系統應安裝單向止回閥,不得直接相連。
第二十八條 管道分質直飲水回水宜回流至淨水箱或原水箱。回流至淨水箱時,應在消毒設施前接入。淨水箱應設置空氣呼吸閥,不應設置溢流管。
第五章 桶裝水衛生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供應桶裝飲用水必須有食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産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嚴禁個人在校園内從事桶裝水業務。
第三十條 桶裝飲用水(保溫桶裝水除外)必須是由具備資質的企業生産的成品商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校内制作、供應、銷售桶裝飲用水。
第三十一條 桶裝飲用水必須在保質期内銷售或供應,在銷售或供應時必須封簽完好,桶蓋未開啟過,密封有效。
第三十二條 桶裝水存放場所必須幹淨整潔、通風良好,無垃圾雜物,并定期進行環境消毒。
桶裝水存放位置應做到離地、離牆,擺放有序。嚴禁桶裝水露天堆放或日光下曝曬。
第三十三條 桶裝水供應企業采購桶裝水時應做好索證索票,記錄好批次等溯源信息。供應桶裝水時應檢查密封情況以及水質是否渾濁異常等,并應做好供應台賬,确保供應信息可跟蹤。
第三十四條 校内各單位在特定場所通過保溫桶供應的飲用水(或飲用湯水,下同),需滿足國家飲用水各項标準和食品衛生安全各項标準。
第三十五條 保溫桶飲用水由供應單位指定專人定時更換,不得長時間不更換或隔夜繼續供應,确保水質達标,符合飲用标準。
保溫桶飲用水更換是必須對保溫桶清空清洗,不得采用持續補充水(或飲用湯水)的方式供應。
第三十六條 保溫桶供應飲用水時應加蓋加鎖,每天進行清洗消毒。
第六章 水質檢測管理
第三十七條 一次供水、二次供水設備設施清洗消毒後,跟進檢測1次,現制水飲水設備、管道分質直飲水設備停止供水30天以上,恢複供水前跟進檢測1次。
第三十八條 飲用水送樣檢測應按相關規定要求的檢測内容進行檢測。
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項目不少于《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規定的必測項目:色度、渾濁度、肉眼可見物、PH值、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餘氯。
現制水飲水水質檢測項目至少包含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臭氧濃度和紫外線消毒燈的照度、消毒副産物等指标。
管道分質直飲水水質檢測項目至少包含溶解性總固體(或導電率)、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渾濁度、高錳酸鉀指數、色度、肉眼可見度、PH值、各種毒理指标等。
成品桶裝水檢測項目至少包括:菌落總數、緻病菌、鉛、镉、亞硝酸鹽、溴酸鹽等指标。
第三十九條 各飲用水管理部門應加強飲用水日常檢測,檢測項目至少包含色度、渾濁度、臭味、肉眼可見物等。
第七章 人員管理
第四十條 飲用水管理部門應設置專職或兼職飲用水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飲用水日常運維和檢查。
第四十一條 從業人員(直接從事飲用水采樣、檢驗、生産、清洗消殺和維護等有關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健康檢查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四十二條 從業人員上崗前應進行操作技術和衛生知識培訓,上崗後每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培訓。
第四十三條 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開展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帽、鞋,洗淨雙手,不得在生産場所吸煙以及其他有礙飲用水衛生安全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供、管水人員凡有發燒、腹瀉、皮膚傷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生活飲用水衛生病症的,應主動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生活飲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十五條 供管水人員應主動積極學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标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标準規範,加強生活飲用水相關知識學習,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第八章 資料管理
第四十六條 飲用水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飲用水材料檔案管理,檔案資料應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專兼職飲用水管理人員信息資料、從業人員信息資料,以及人員培訓資料;
2. 飲用水管理單位應長期保存涉水産品、材料、機器的衛生許可證、說明書、安裝位置、分布及數量、型号等;
3. 供水管網布局資料;
4. 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平面布置圖和管線圖等材料。
第四十七條 供水設備設施清洗消毒的施工工藝、消毒劑的選用以及清洗消毒後的效果等内容,均應按要求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四十八條 妥善保管飲用水水質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應連續完整,不得缺失。日常飲用水檢測應按要求做好記錄,記錄内容規範、科學,并長期保管。
第四十九條 飲用水衛生安全相關的索證、索票材料應按規範整理存檔,不得遺失。
第五十條 商品化成品水産品的采購和銷售供應記錄應按照可溯源要求真實記錄并有效保管。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文日起執行,由bet356体育娱乐官网負責解釋。